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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上海市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科室:科教处    发布作者:寄生虫病所    

各科室:

为落实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8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指南。

专题二:“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

 一、征集范围

目标:重点资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青年科学家,来沪与我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工作,促进上海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与长期合作。

支持领域:自然科学领域。

执行期限:两年。

经费额度:本项目资助金额定额30万元/项。其中50%的人员费用,须全额用于外籍青年科学家。拟支持60项。

考核指标:外籍青年科学家来沪工作和科研合作交流情况;项目开展情况及论文发表成果等情况。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和企业,具备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和外籍青年科学家接收能力。

2、申请项目的内容中须包含接收1名外籍青年科学家(国籍所在国别清单见附件)来沪累计全时从事12个月及以上的科研工作。项目负责人须为外籍青年科学家的科研带教人员。外籍青年科学家不得作为课题责任人申报项目。

3、本项目面向的外籍青年科学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国籍在附件所列国别清单之列;(二)在国籍所在国家和地区拥有从事科研的正式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截止日期为2018531日);(四)承诺资助期间全时在沪从事科研工作。

4、申报该项目的,必须同时提供外籍青年科学家的个人简历,包括: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联络方式,国籍证明(护照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发表的论文和成果,以及在项目中所起的主要作用(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英文材料须附中文译稿),相应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专题三:“一带一路”技术转移服务领域合作

一、征集范围

目标:以共建实体化、市场化运作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与科技园区为支撑和平台,创新合作观念与实施方式,形成促进实用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的服务平台,汇聚一批双向科技创新与服务需求,推动技术跨国流动,促进跨区域创业。

重点支持项目:(1)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共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拓展技术转移协作网络,搭建技术转移信息平台,开展技术需求收集、技术对接、成果转化、技术标准转移与合作、法律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组织专业服务人才交流、专题论坛等活动。(2)支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共建科技园区,探索推动解决科技园区的国际融资、成果孵化与运营的机制,搭建技术或技术标准的双向输出及孵化服务平台。

执行期限:两年。

经费额度:资金支持不超过60万元/项。拟支持5项。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及国际合作基础。

2、项目申报单位的合作方所在国家和地区须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

3、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交其与外方合作伙伴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实体园区建设的相关证明(如系外文,须附中文译件)。合作文本需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分工、权益分配和签署日期等要件;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  

4、项目申报单位限报一项。

  

三、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者717日前联系科技,登记备案。

1、项目网上填报及报送时间。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本所已经注册成功,个人申报只需注册个人申报账户,并填写单位统一代码:42501289-1

该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87179:00,截止时间为20188316:30

2、纸质材料报送科技处截止时间:申请者需在线打印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须签字盖章齐全。须签字盖章齐全。在201883日前交到科技处。逾期送达的,请自行报送市科委办事大厅。

联系人:李真

电话:1406-605

邮箱:lizhen{at}nipd.chinacdc.cn

 

 

 

 

 

 

科技业务处

2018711

 

附件:项目重点支持的“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

  东亚1国:蒙古;东盟10国: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缅甸、泰国、老挝、柬埔寨、越南、文莱和菲律宾;西亚18国:伊朗、伊拉克、土耳其、叙利亚、约旦、黎巴嫩、以色列、巴勒斯坦、沙特阿拉伯、也门、阿曼、阿联酋、卡塔尔、科威特、巴林、希腊、塞浦路斯和埃及;南亚8国: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阿富汗、斯里兰卡、马尔代夫、尼泊尔和不丹;中亚5国: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独联体7国: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和摩尔多瓦;中东欧16国:波兰、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塞尔维亚、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和马其顿。

 


文章录入: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18-07-13 09: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