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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中国国家协调委员会章程2
全球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基金中国国家协调委员会章程2
发布科室:信息中心    发布作者:shen    

 

第三章  组织形式

 

第九条   CCM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CCM主席由中国卫生部的领导担任,副主席在中国政府部门之外其他成员中通过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条   CCM设全体会议、常务小组和秘书处。

第十一条   CCM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CCM主席、常务小组根据需要,或1/5以上CCM成员要求,可临时动议召开全体会议。CCM全体会议需有半数以上成员参加,其产生的决定才能生效。

第十二条   常务小组由CCM主席、副主席和第三条所述的九类成员中选出的代表组成,人数为1115人。主席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召开常务小组会议。

第十三条   秘书长由CCM主席提名,经CCM会议1/2以上与会成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   根据工作需要,CCM可设专项工作组。工作组由CCM成员推荐组成。

 

第四章     

 

第十五条   CCM全体会议的主要职责

1、制定和修改CCM章程;

2、根据中国艾滋病、结核病和疟疾控制的优先领域和全球基金的有关要求,组织、协调、审议和通过向全球基金提交的项目申请;

3、审议和批准向全球基金提交的半年以上工作计划和执行进度报告;

4、监督和评估项目的实施;

5、选定项目实施的中央执行机构(PR;

6、推荐全球基金驻华代理(LFA;

7、接纳和免去CCM成员;

8、选举决定CCM副主席;

9、对全球基金的政策、项目管理的要求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0、根据需要,指定成立专项工作组。

第十六条   CCM常务小组的主要职责

1、在全体会议休会期间代为履行CCM职能;

2、对PR的工作进行指导、督查和评估;

3、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

4、向全体会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5、受CCM主席和全体会议的委托,审议和批准拟向全球基金提交的项目工作计划和进度报告。

第十七条   CCM秘书处的主要职责

1、负责CCM的日常工作,对CCM主席负责;

2、安排召开全体会议和常务小组会议,并负责整理和保存会议记录、文件和有关材料;

3、受理项目申请,并提交CCM全体会议;

4、负责与全球基金以及全球基金驻华代理和PR的联络;

5、代表CCM向全球基金提交有关资料和报告;

6CCM主席委托和需要承办的其他事宜。

第十八条   专项工作组的主要职责

1、协助起草项目申请书;

2、根据需要,协助PR制定项目执行计划书;

3、对PR拟向全球基金提交的项目工作计划和进度报告提出建设性意见;

4、受CCM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并向CCM常务小组或CCM全体会议报告;

5、完成CCMCCM常务小组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五章    

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CCM常务小组。

第二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可由主席、副主席或五个以上CCM成员提出建议,经常务小组认可后,报全体会议审议,经2/3以上的与会成员同意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CCM全体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文章录入:shen    责任编辑:shen    发布时间:2014-01-14 10: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