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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席WHO大湄公区消除淋巴丝虫病项目评估组第六次会议的汇报
关于出席WHO大湄公区消除淋巴丝虫病项目评估组第六次会议的汇报
发布科室:信息中心    发布作者:shen    

WHO西太区办事处主任Omi博士的邀请,经卫生部批准,本所丝虫病、黑热病、包虫病预防控制室孙德建研究员作为WHO大湄公区消除淋巴丝虫病项目评估组(Mekong-Plus RPRG)成员,以WHO临时顾问的身份,出席了于2004107-8日在马来西亚沙巴州哥打金纳巴卢市(Kota Kinabalu)召开的WHO大湄公区消除淋巴丝虫病项目评估组第六次会议,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有:①评估大湄公区成员国消除淋巴丝虫病计划的实施情况;②审议菲律宾和东帝汶消除淋巴丝虫病计划的修改情况;③审核大湄公区成员国提交的阿苯哒唑用于群体防治淋巴丝虫病的申请报告;④讨论WHO专家组对中国消除淋巴丝虫病情况的考察报告;⑤讨论大湄公区成员国消除淋巴丝虫病工作的其他有关事项。出席会议的有WHO总部和西太区、东南亚区负责消除淋巴丝虫病工作的官员、大湄公区消除淋巴丝虫病项目评估组成员、提供阿苯哒唑的GSK公司代表以及澳大利亚James Cook大学WHO淋巴丝虫病合作中心代表等共12人。

WHO总部官员Biswas博士向会议作了2004610-18WHO专家组对中国消除淋巴丝虫病情况考察的专题报告。会议还分发了由专家组成员美国CDCAddiss博士起草的长达30页的书面考察报告。Biswas博士代表WHO专家组在报告中用“举世无双”以充分肯定中国消除淋巴丝虫病的成就。专家组通过这次考察深入了解了中国从国家、省、县及乡和村各级实施消除淋巴丝虫病计划的情况。他指出中国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首要的是中国政府对消除淋巴丝虫病工作的重视。他表示相信,中国其他地方的防治工作与他们这次实地考察的广东省和上海市一样出色。

WHO专家组对中国下一步消除淋巴丝虫病工作以及在国家消除淋巴丝虫病报告中能更规范和完善地表述中国的成就和经验,特提出如下建议:

1.  继续按原定计划进行2005年前消除淋巴丝虫病的审评。

2.  在撰写向WHO提交的国家消除淋巴丝虫病报告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①明确用词的定义,如“输入病例”、“流动人口”、“流行县”等;

   ②在防治计划中政府的和卫生机构的管理系统及其作用的资料;

   ③确定非流行省、非流行县及流行县内非流行乡的证据;

   ④关于边境地区和流动人口的调查,需附加详细的资料,如调查的日期、、人数、结果及对阳性者的追踪观察等;

   ⑤如可能,列出现有淋巴水肿、鞘膜积液和乳糜尿等慢性淋巴丝虫病人的年龄分布;

   ⑥应说明实验诊断的方法和调查的抽样,如有检测抗丝虫抗体的资料,则应说明方法的敏感性和特异性;

   ⑦如进行了消除后的监测,应在报告中提出中国消除淋巴丝虫病后将继续实施监测的方法;

   WHO拟与中国CDC和卫生部官员制定国家报告中每个前流行县或区有关治疗和监测资料的表格样式。

   大湄公区消除淋巴丝虫病项目评估组于2005年召开的会议将继续关注中国消除淋巴丝虫病工作的进展和准备国家消除淋巴丝虫病报告的情况。  

 

 

文章录入:shen    责任编辑:shen    发布时间:2014-01-14 10: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