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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生虫病所关于评选08年文明处室的通知
寄生虫病所关于评选08年文明处室的通知
发布科室:信息中心    发布作者:shen    

各处室、各党支部:

     按照所党委《关于加强寄生虫病所精神文明建设的通知》的要求,为营造文明上进、爱岗敬业、遵守公德、无私奉献的和谐氛围,决定开展评选2008年度“文明处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上海市卫生系统文明单位建设实施细则》的要求,通过“文明处室”的评选,总结工作,发扬成绩,纠正不足,提高文明建设的水平,推进各项工作的进行。

二、评比范围:“文明处室(班组)”评选以处室或班组为单位申报。

三、评选标准:

1.部门负责人重视创建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创建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职工积极参加本所的各项活动和每月一次的政治学习,遵守职业道德,组织本处室的职工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2.在抗震救灾、奥运保障,突发疫情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主动,成绩突出。

3.抓好部门安全工作,认真落实治安防范、实验室安全、消防和综合治理措施,情况良好。

4.部门业务工作成绩突出,积极申请课题,遵守课题的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实验室制度,取得科研成果。疾控部门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并较好完成卫生部、中心交办的疾控、应急工作,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认可。认真执行所内疾控工作的管理制度。

5.部门认真执行所的规章制度,内部管理好。处室负责人参加办公会议不迟到早退,落实好办公会议布置的工作。部门职工准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离岗,积极在单位网站投稿。及时上缴本部门的计划、总结和月报表,按时归档当年的材料。上班时间不下载大容量软件。

6.公共部位整洁、布置合理,有较好的文化氛围,墙面保持洁白、无蛛网、无烟蒂、不乱停车辆。室内卫生整洁。

7.发生“一票否决”事件的部门不得申报本年度的文明处室。具体是:违反国家法律有关规定,造成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的;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不力,产生不良影响的;部门发生问题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

四、评比的方法和名额:

1.各处室或班组对照评比标准进行自评,于200917前,向所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1500字左右)。

2.申报的处室于19参加打擂台评选,8分钟发言(用PPT),由评委打分评审。所文明办汇总情况,讨论提出本年度文明处室(班组)名单。

3.经党委会讨论批准。

4.评选结果在所内公示,广泛征求职工意见。

5.文明处室名额为总处室数的4050%。

五、评委由所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文明办成员、支部书记和行政助理组成。

六、奖励办法:对被评为本年度“文明处室”,实行“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奖励原则。发放奖励证书和奖金。

 

                   

寄生虫病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二○○九年一月四日

文章录入:shen    责任编辑:shen    发布时间:2014-01-14 10:3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