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我所女职工在所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我所的改革和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弘扬先进,激励我所女职工奋发向上,根据上海市卫生局妇委《关于推荐评选2007~2008年度 市、局“三八红旗手(集体)”通知》(沪卫妇委 [2008]3号)精神,结合我所实际,妇委会决定在我所开展推荐、评选2007~2008年度寄生虫病所“三八红旗手(集体)”的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三八红旗手(集体)”的范围及名额
1、范围:
三八红旗手:本单位在职成年女性。
三八红旗集体:本单位以女性为主(女性比例必须占50%以上、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人为女性)的科室和班组。
名额:
推荐所“三八红旗手”4~5名,局“三八红旗手”1名。
推荐所“三八红旗集体”2~3个,局“三八红旗集体”1个。
二、推荐“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养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为建设我所精神文明、提高我所社会经济效益方面作出较大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勇于创新,锐意进取,艰苦创业,积极参与本所改革,在抗震救灾、参与奥运等服务社会的重点工作中具有突出表现,为所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较大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在完成国家、上海重点项目、攻克科研难题、创造发明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遵纪守法、拥护党的政策、在反腐倡廉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作出显著的个人或集体;
热爱妇女工作,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参与改革、促进妇女素质提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在家庭文化、社会服务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做好事方面成绩显著的个人和集体。
在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个人或集体。
三、“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程序
自下而上推荐评比,各科室推荐候选人(集体)名单,上交妇委会集中讨论,提交所党委同意后张榜公示候选人、候选集体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四、科室推荐上报名额
各科室推荐上报所“三八红旗手”候选人4名,局“三八红旗手”1名,所“三八红旗集体”2名,局“三八红旗集体”1名。
五、时间节点
1、10月30日之前传达到科室和个人,各工会小组长组织讨论推荐。
2、11月3日推荐名单上报妇委会。
11月5日妇委会讨论并准备事迹材料。
11月10日—11月20日,提交所党委讨论,公示。
六、“三八红旗手(集体)”申报材料
1、“三八红旗手(集体)”申报材料须填写统一的登记表(见附件),表格内事迹栏内需填写500字简要事迹,用A4纸,四号仿宋体打印。
2、上报局里的候选人或集体,经所党委同意后,申报材料须填写统一的登记表(见附件),表格内事迹栏内需填写500字简要事迹,用A4纸,四号仿宋体打印一式15份,连同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于11月20日上报上海市卫生局妇委。
中国CDC寄生虫病所妇委会
2008-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