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虫病所廉洁勤政责任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和本所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人和部门的廉洁勤政工作,特与所纪委签订本责任书。
一、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一) 处室不得私立小金库,所有处室的收入上交财务处入帐。
(二) 严格把好本处室人员出差等费用的报销审查关,不得虚报钱款。
二、严格遵守廉洁执政纪律
(一) 在与管理职权相关的公务交往活动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含礼盒、有价证券等)、宴请和娱乐安排等。
(二) 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馈赠物品等,必须登记或上交所纪委。
三、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
(一) 在与有关企业洽谈项目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并且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参加。
(二) 个人不准私下与企业洽谈项目,如遇特殊情况一时难以回避,事后必须在三天内向组织报告。
(三) 不可让对方为支付应由个人(部门)支付的各种费用。
(四) 因各种原因难以拒收的回扣,要严格按照规定登记并全部上缴财务,不得留归部门处置。
四、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一) 完善档案文件资料管理,实行定人定点规范管理,确保文件资料安全保密。
(二) 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科研和疾控项目的保密技术资料。一旦出现泄密事件立即向组织汇报。
五、处室负责人对本处室的廉洁勤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一) 要经常组织处室内同志学习党风廉政的有关规定。
(二) 贯彻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制度和本责任书的各项条款。
(三) 对处内全体同志的廉洁勤政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考核职责。
六、本人愿意遵守以上各条。如有违反,愿接受组织对自己的处理。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约时间为一年。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纪委 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